律师严正声明

时间 :2016-10-28 作者 : 来源:

  针对最近有不法之徒采取网络媒体散播、向客户邮寄信件等方式对安徽恒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赵华荣进行恶意攻击,侵犯公司名誉权及赵华荣隐私权,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恒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赵华荣委托,郑重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安徽恒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一职一直由蒋爱兵先生担任,赵华荣并未参与管理。


  凡是再以赵华荣个人隐私为由诋毁安徽恒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均涉嫌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和赵华荣的隐私权。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此类信息和文章的发布者或转载者,以及相应网络服务平台,已涉嫌侵权,均应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并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侵犯个人隐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徽恒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赵华荣现已正式委托本律师处理相关事宜,本律师将视情形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有关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柳丰收律师、王野秋律师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