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执勤保安公司|学院活动中心大型活动安保预案

时间 :2016-03-03 作者 : 来源:

临时执勤保安公司学院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方案


  学院活动中心是学院师生会议、庆典、学术报告和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集会时最多容纳人数达600人。为保证各种活动正常进行,防止意外出现火灾和人群骚动而造成人员和国家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我科制定活动中心大型活动安保预案。
  一、 活动中心的管理权
由学院确定(学院办公室、学院工作处和学院团委)。
  二、 活动中心的安保管理
  根据活动性质,分别由活动组织单位或学院团委纪保部进行活动安保管理。经活动组织单位要求,学院保卫科参与管理或协助管理。
  三、 安保主要任务
  1、 落实消防措施;
  2、 落实治安管理措施;
  3、 落实电气设备安全用电措施(由总务处负责落实);
  4、 经活动组织单位提出要求,可协助参与活动秩序管理和其它方面的管理。
  四、 安保程序
  1、 活动组织单位向保卫科提出安保要求。
保卫科应做好下列工作:
  (1) 启动保卫科安保指挥程序(科长总负责人、副科长为现场指挥)
  (2) 检查活动中心区域内的消防设施
  由正常值班中的1号巡逻岗与14栋的宿管员,在活动前1天合作完成检查。重点检查活动中心内置的灭火机质量和性能,如有缺失应报保卫科副科长维修保养或补齐。
  (3) 检查安全通道状态
  活动中心南大门、东大门和南北三小门通道应保持畅通。如有障碍物,应报副科长通知总务处按障碍物归属单位清除。
  (4) 检查电气设备用电安全状态
  提请学院总务处派出电工人员检查电气设备用电安全状态。检查和维护工作应在活动3小时前完成。
  (5) 校卫宿管队长落实安保人员
  在活动1天前确定并派出安保值勤人员。一般情况下,由1号和3号巡逻岗兼管,提前30分钟到场最后一次确认安保措施落实状态,活动开始后每半小时巡逻1次。
  特殊情况下,由活动组织单位经人事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保卫科派出加班人员专岗履行安保职责。
  2、 系(部)或学生团体自组活动
  (1) 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学院团委、纪保部负责制定并落实安保措施。最低限度应派出3个安保小组,活动中心东大门、南大门和北边篮球场上各1组。
  (2) 必要时,由活动组织单位向保卫科提出申请派员专职专岗落实安保措施。此种情况下,活动组织单位须提供安保加班经费。
  (3) 或由保卫科正常值班人员协助巡逻,加强安保工作。
  五、 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一) 活动中心发生火警
  活动安保人员即报校卫宿管队长和科安保指挥员启动消防预案,并在现场引导现场人员分东、南大门和南北小门有序离开,严防发生相互践踏伤害。同时,大声告知现场人员防止烟雾的方法。
  (二) 活动中心出现意外人群骚动
  活动安保人员即报校卫宿管队长和科领导。队长和科领导接报后即组织保卫科应急分队队员到现场,在活动组织部门领导或院领导的指挥下维持现场秩序,开展安保活动。
  (三) 活动中心外围出现地震等自然灾害
  队长和科领导获报后即组织应急分队队员到现场,并与院领导取得联系,在科长和院领导的指挥下,运用地震灾害救护知识组织现场救护活动。
  学院大门卫用值班电话与国家、省和市、省教育厅和公安机关保持信息沟通,获得领导与帮助。并注意大门交通疏导,随时迎接救护车辆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