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行业的流动性很大,经常会有保队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由此也引发一些劳动纠纷,甚至有的保安队员和保安公司为了相互的权益对簿公堂。那么,到底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解除劳动合同又有哪些规定?
合同解除的两种形式:
已经合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可以在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止。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违背合同另一方的意愿,给对方造成损失,特别是劳动合同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会造成劳动者的失业。因此,法律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了必要的规定。导致其丧失劳动收入,进而影响其本人或者家庭的正常生活,乃至社会的稳定。
因此,法律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了必要的规定。
(1)如果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裁减人员的,即处于破产整顿期内,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解除需要依据下述法定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应做到:①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②提出裁减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及经济补偿办法;③就裁减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④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听取意见;⑤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方案,与被裁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等。
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另外,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法律还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了特别限制。也就是说,禁止用人单位解雇处于特殊时期的劳动者,具体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限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体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较为自由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不需要任何原因,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自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合同。另外,如果劳动者处于特殊或不利环境时,也可以立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里的特殊环境是指处在试用期内;不利环境是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推的培训费用。
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规、履行劳动合同及其他劳动问题发生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部门设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伸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极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体息体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